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3 月 29 日師大特教字第 1131009434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對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特質及鑑定評量的認 識及瞭解、提升教師評估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專業知能; 及培訓教師落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初篩流程、實作及轉介 前介入輔導方式,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研習辦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 11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及 5 月 29 日(星期三)上 午 10 時至下午 4 時。 (二)地點: 1、 4 月 26 日:該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1 樓 114 視聽教室。 2、 5 月 29 日:該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與 2 樓 230 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三)對象: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現職教師,名額 40 人。
四、研習規定: (一)本研習 4 月 26 日及 5 月 29 日為連續課程,須兩次課程都可 全程參與並完成實作評量,方可參加報名。全程出席兩 次研習者將於研習後線上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數。 (二)研習過程中須練習如何進行動態評量與撰寫評量紀錄, 並於第二次課程( 5 月 29 日)攜帶案例至研習會場參與討 論。 (三)個案對象為國中小疑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 五、檢附研習計畫書 1 份,即日起至 11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前 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unit_type=2 )報名。
六、研習期間請惠予現職教師公假派代參與研習,差旅費請在 原服務單位報支。
七、本研習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辦理之宣導研 習活動,研習所需費用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2-113 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雙重 殊異學生鑑定與輔導之模式建構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八、本研習提供午餐,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 具。
九、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承辦人林 燁虹助理,電話: 02-77495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