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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宣導跑馬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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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mps - 教導處 | 2018-07-03 | 點閱數: 36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6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68377 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規劃自旨述日起,每日 17 時發布各縣市隔日之高溫資訊,並依當日監測情形修正:
(一)黃燈:最高氣溫達攝氏 36 度以上。
(二)橙燈:最高氣溫達攝氏 36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或最高氣溫達攝氏 38 度以上。
(三)紅燈:最高氣溫達攝氏 38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
(四)前述高溫資訊,於該局網站(http://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 及 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
三、為避免高溫危害教職員工生健康,請學校運用導師時間、行政會議等各項集會與網站、校刊、跑馬燈等相關媒介進行個人防護衛教宣導,評估減少、調整或停止戶外課程活動,並注意高危險群人員身體狀況;如出現熱傷害徵兆,應儘速離開高溫環境,並施予緊急處置

(一)一般預防措施:
1、保持涼爽:穿著輕便、淺色、寬鬆、透氣的衣服;儘可能待在室內涼爽、通風或有空調之處;室內可加裝遮光裝置,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並關掉非必要電器設備,避免產生更多熱量。
2、補充水分:不論活動程度如何,應隨時補充水分,養成每天喝足白開水之習慣,並可多吃蔬果;戶外工作或運動者建議每小時補充 2 至 4 杯( 1 杯為 240c.c.)白開水;惟醫囑限制少量者,應與醫師確認應喝多少為宜。另應避免補充太過冰冷之白開水,以及含酒精或大量糖分之飲料。
3、戶外活動防護:利用寬邊帽或陽傘避免陽光直射臉、耳朵及脖子;選擇檢驗合格及適合臉型之太陽眼鏡以保護眼睛,並穿著舒適之棉質衣服或防紫外線照射之功能性衣服等,且於運動後更換乾爽衣服;外出前 20 分鐘建議使用防水且 SPF ( Sun Protection Factor )防曬係數 30 或更高防曬係數之防曬乳,並每 2 小時補充 1 次,並自備水瓶定時喝水。
4、提高警覺:應隨時留意自己及身邊同學、同事之身體狀況,適當休息並補充水分,避免中午高溫時段外出,如必須於室外移動,建議採必要防護措施,並注意氣象局天氣預報,選擇氣溫較低之日期安排戶外活動。隨時了解室內溫度,應檢查校內空調相關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二)高危險群應加強防範:高危險群人員(包含 65 歲以上長者、嬰幼兒、孕產婦、戶外工作者、密閉空間工作者、運動員、慢性病患者、代謝疾病者、精神疾病患者、行動不便或生活無法自理、服用特定藥物、肥胖者等)因生理機能、工作環境、運動及服用藥物等因素,更易受到熱傷害,爰須加強注意環境溫度、身體狀況及補充水分等

(三)緊急處置:如出現體溫升高、皮膚乾熱變紅、心跳加速,以及嚴重者徵兆,如無法流汗、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甚至神智混亂、抽筋、昏迷等情形,應依「蔭涼」、「脫衣」、「散熱」、「喝水」、「送醫」急救 5 步驟,自行或協助該員迅速離開高溫環境,鬆脫衣物、用水擦拭身體或搧風等方式設法降低體溫,意識清醒者給予加少許鹽之冷開水或稀釋電解質飲料,並儘快就醫。

相關預防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預防熱傷害傳播專區」下載參閱,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內容如下:
(一)如需了解熱傷害產生、預防及處置完整資訊,可參閱預防熱傷害專文及「高溫?熱傷害?你需要知道的事!」。
(二)預防措施宣導可運用「熱傷害自我保護懶人包」。
(三)緊急處置宣導可運用「熱傷害別來 急救 5 步驟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