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111 年 10 月 20 日嘉竹中圖字第 1110008640 號函辦理。 二、徵件資訊如下: (一)徵件時間:民國 111 年 11 月 01 日至 12 月 16 日截止。 (二)徵件項目:散文項目、新詩項目、繪畫項目。 (三)競賽獎勵:各項目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三、報名相關表件可至該校網站首頁「學生園地->竹中文藝獎」https://reurl.cc/RXMk49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