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縣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府 112 年 10 月 16 日府教發字第 1120249429 號函(計達)辦理。 |
二、 | 原計畫南區到校服務活動地點為本縣大崙國小,更改活動地點至本縣溪口國小。 |
三、 | 活動日期: 11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8 時 20 分至 11 時 20 分。 |
四、 | 參加人員: |
(一) | 本縣人權議題團輔導員。 |
(二) | 南區學校(太保市、水上鄉、鹿草鄉、義竹鄉等)各校派 1 名教師參加。 |
(三) | 東區學校(竹崎鄉、番路鄉、中埔鄉、大埔鄉、阿里山鄉)、西區學校(朴子市、新港鄉、東石鄉、六腳鄉、布袋鎮)、北區學校(大林鎮、民雄鄉、梅山鄉、溪口鄉)等校鼓勵教師參加。 |
五、 | 旨揭計畫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人權議題團國中小輔導小組主 任輔導員-溪口國小柯俊銘主任 05-2691013 分機 903 。 |
六、 |
請逕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