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應避免使用爆竹、煙火等增加校園安全風險或易造成環境汙染、噪音、光害之物品或方式,以確保校園及周遭環境安全及品質。 |
相關法規請參閱:嘉義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https://law.cyh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1587 )、空氣汙染防制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20001 )、噪音管制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30001 );另請參閱本府 113 年 1 月 11 日府教體字第 1130012150 號函有關「光污染管制指引」。 |